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之公平交易权
2015年,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金融消费者应享有的八大权益。今天,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带您了解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之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银行保险机构办理业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消保小故事:
2020年陈阿姨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险,因为她以前曾经因肺部疾病住过院,投保时陈阿姨犹豫要不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后来陈阿姨认为做人要诚信,选择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健康情况,并提供过往病史资料,保险公司经过审核材料同意加费承保。2023年陈阿姨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确诊了癌症,保险公司经调查后认为符合保险责任,向陈阿姨支付了重大疾病理赔金。这个故事中,陈阿姨遵循大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按照公平原则承保并积极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提示您:
细读条款防陷阱,权利义务要分明。
理性选择享安心,公平交易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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